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一、二附院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定》(黔党发〔2014〕21号),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现就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学习贯彻。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应对各种风险考验、实现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中医药大学这一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始终保持各级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手从严治党八个方面部署要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员干部干净做事干净做人。
(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是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究小组”,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力求学以致用,助推学校发展。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作用,把学习讲话精神列入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干部自学、专家辅导、理论研讨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要积极推动讲话精神进课堂进头脑,重点抓好讲话所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的学习教育,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三个自信”,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六)抓好党纪党规和法治教育。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党员干部要自觉按党章办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制定实施《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探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年度测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七)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当代共产党人先进性和坚强党性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根据省委安排,2015年要在全校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三严三实”教育。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所不贯,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职业操守,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八)夯实从严治党的道德基础。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党员干部要了解革命传统,认识基本国情、省情、校情,充分发挥学校党校、博物馆等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工作考核、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等各个环节。要将传统文化道德修养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官德”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等主题活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要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作用,引导党员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九)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站到意识形态第一线,加强舆论引导、舆论斗争和阵地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制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创新传播方式,推动信息公开,提升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传播能力;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制定网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规程,及时发现处置网上不良信息。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认识问题,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特别是对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言行,必须敢于斗争、敢于亮剑。严禁党员在各类媒体和场合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历史结论的意见,严禁歪曲党的历史、诋毁党的领袖人物和党的优良传统,严禁发表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活动,严禁参加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对大是大非问题有坚定立场,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杜绝“七个有之”,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要从严要求、重在行动,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坚决纠正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委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委保持一致,确保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十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坚持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细化“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各级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健全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等制度,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防止独断专行,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十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并坚持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体现整风精神,进行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针对问题细化整改方案,突出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等。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指导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班子是否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学校党委要认真进行评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选拔中。完善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十三)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察识别中的责任。严格干部考察,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对干部进行比较分析、准确研判,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重点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小圈子、小平台、小循环”、吃空饷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十四)严格干部考核。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扩大对干部进行评价的参与面。每年分别开展1次学校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述德述职述廉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测评结果,注重测评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深入考核人才队伍、教学改革、科研工作、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突出落实学校党委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考核。对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损害师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严格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 的重点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和两所附院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业务审批和工程建设的规定。积极推进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工作,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探索试行拟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建立抽查核实工作机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二级单位党政正职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谈心。从严加强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坚持严在早、严在小,抓苗头、抓预防,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函询、诫勉,及时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必要时调整岗位。
五、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十六)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刹脱离师生的官僚主义作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充分发挥大学生服务中心作用。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继续按省委要求向贫困村派驻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至少2次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走访群众、解决问题。畅通书记、校长信箱。
(十七)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深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兑现整改承诺;对整改完成的要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完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推进“7+4+3+3”专项整治和“六风一卡”整治。在严肃整治“乱作为”的同时,加强对“不作为”的整治。坚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以《贵阳中医学院督办工作规定》为抓手,有重点地加强专项工作督办,严格督导、跟踪问效,在解决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上取得突破。
(十八)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认真执行《贵阳中医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全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会议活动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十九)扎紧作风建设制度笼子。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融入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之中,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既抓制度的完善、配套,也抓制度的落实、执行。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四风”反弹和蔓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深入落实党委(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搭建有效载体,构建廉政教育、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访案件等丰富载体,把责任落到实处。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各项任务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人。加强党风廉政责任考核,不断优化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加强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运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与违纪违法直接责任区分开来,把集体领导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区分开来,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多种手段并重,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
(二十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中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仪器招标、图书采购、科研经费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严肃查处损害师生利益、侵吞学校资金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让心存侥幸者收敛收手,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
(二十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9年工作规划》,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规规章,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加强对干部任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的规范约束。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
(二十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校党校和干部培训必修内容,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通过主题教育、党校培训、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廉政短信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丰富廉政教育载体。学校党委每年要召开1 次警示教育大会,举办1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要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让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七、着力夯实党的基层组织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突出质量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不断优化大学生党支部设置,确保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学生党员中的典型,发挥学生党员的引领作用。
(二十五)推进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功能,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努力形成基层优先、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在干部选拔、外出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优秀党务工作者倾斜,充分激发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六)分类推进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发展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深化拓展“六先进一满意”活动为主线,切实抓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医疗等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目标定位、主要任务、组成特点等,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担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制定实施《关于创建“五型”、“五化”基层党组织的实施办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发展型、创新型、和谐型”(简称“五型”)和“学习机制长效化、组织设置规范化、工作保障制度化、工作考核差异化、树立典型常态化”(简称“五化”)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达到“五好”标准。
(二十七)加强基层党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党章》、《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党员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及时处理违规党员,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将学生党员发展审批权下放到二级学院党委,各二级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加强毕业生党员管理,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按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结对帮扶、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八、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二十八)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具体、深入抓好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要明确、细化责任,使各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和相关部门具体而不是抽象地、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履行责任。各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大面积出问题就是渎职”的思想理念,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党委成员要严格履行分管领域、联系单位从严治党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责任,纪委要从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宣传等部门严格做好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十九)强化党建考核。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党总支)书记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考核首先看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加大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围绕党建功能是否增强、党员干部素质是否提高、党的建设各项部署是否落实、党的建设对学校改革发展的作用是否明显、师生是否满意等“五条标准”,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党建的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三十)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决不能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学院、部门或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确定后备干部时不能列为人选,而且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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