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我校召开第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150名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历时一天,审议通过了《贵阳中医学院章程》。
16日上午,七个代表团分别对《贵阳中医学院章程(草案)》进行了讨论。代表们纷纷发言,认为《章程》起草程序规范,研究论证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起到了凝聚校内共识的作用。本《章程》结合学校的历史传统、办学实践和改革探索,对学校的定位及办学特色有了全面体现,《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能成为学校今后发展的指南和宣言。对于如何完善和进一步修订《章程》,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16日下午,大会主席团听取各代表团团长的情况汇报并审议大会决议后,按照议程正式召开由150名代表参加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王念屏主持会议,学校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方仕平通报了各代表团讨论情况,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贵阳中医学院章程》,通过了《贵阳中医学院第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大会决议指出,《贵阳中医学院章程》的研究制定根据《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校,指导思想明确,结构体例合理,内容完整齐备,符合大学章程规范。《章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弘扬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紧密联系学校实际,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现实目标定位与远景目标定位相结合,在今后学校发展中能够发挥根本引领作用。《章程》坚持改革创新,彰显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工作体制机制,搭建了学校基本制度体系。会议号召全校广大教职医护员工要要自觉加强对《章贵阳中医学院章程》的学习,准确把握《章程》的内在精神,掌握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自觉规范各项办学行为,奋力拼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多科性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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