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直事业单位、中央在黔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交流推进大会后,省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迅速建立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了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了良好开局。近期,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对部分省直单位的考勤和服务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进行了督促通报,同时,结合目标绩效考评“下评上”工作,广泛征求了基层和群众对省直机关的意见。这些方式,对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增强机关服务意识、促进机关转变作风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动“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黔办发电〔2010〕7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活动各阶段主要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的重点有所不同,督促检查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督查实效。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省直各单位应在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查找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工作。但是,从活动办公室督促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有少数单位没有上报活动方案,部分单位查找问题欠深入,也没有作出公开承诺。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进行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黔党办发〔2010〕29号)要求和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进行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省直党工通字〔2010〕66号)相关要求,对动员部署阶段相关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和自查。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用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教育广大干部转变作风、认真履责、搞好服务;要认真组织开展岗位职责教育,对干部履行职责、搞好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要开门抓作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确定公开承诺事项并抓好落实,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省直各单位要坚持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做到认真扎实、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二、围绕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抓好督促检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是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的关键。各单位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要具体,列入整改的事项要实在,每个整改事项要分轻重缓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带头承担整改责任,每位班子成员都要牵头抓一个或几个项目的整改,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得到解决。要把转变作风、公开承诺、简政放权、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列入整改方案的重要内容,将其落实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查措施、查责任、查效率。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推进,坚决盯住不落实的事项,曝光不落实的典型,跟踪问绩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围绕服务基层、帮困解难抓好督促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转变作风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坚持把是不是真正深入、是不是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创先争优、服务基层的重要内容,迅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四帮四促”活动,着力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元旦、春节期间,省直各单位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好“心连心、手拉手”下基层送温暖活动,让所有处以上干部普遍到一次基层、办一件实事。要把“心连心、手拉手”下基层送温暖活动作为“四帮四促”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督促机关干部真正在深入中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形象。各单位深入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并按时向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四帮四促”相关统计表。
四、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成立了督查组,负责对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督促检查情况,将建立专门台账,并与目标绩效考评、干部年度考核、“十佳百优”评选等挂钩。各单位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的落实情况将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作为目标绩效考评的主要指标。下步工作中,省直机关活动办公室还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采取电话暗访、组建巡查组上门查访、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等方式,重点监督和查访各单位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落实公开承诺等方面的情况,促进省直机关以优良的作风树立形象,在创先争优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中作出表率。对发现的问题,将以口头告诫、书面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解决、抓好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把督促检查贯穿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对基层单位、处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重点督查不落实的事,分析不落实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协调解决问题,全力营造“发展要快、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各单位要建立追比进位机制,通过督促检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定期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分阶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评估情况,为机关评先选优打好基础。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的情况以及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23日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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